今日中午烟台交警三大队巡逻警车在机场路与河滨路交叉路口查获一酒驾司机。这名司机不但要被罚款,还要“进去”呆几天。
13时,执勤交警发现一辆红色的正三轮摩托车沿着河滨路由东向西行驶过来,且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当即将车叫停在路边进行检查。
50多岁的驾驶员孙某见交警查车顿时慌张起来,整个过程不是低着头就是歪着头,始终不敢正视交警。交警感觉可疑,果断进行酒驾测试,结果显示驾驶员孙某的体内酒精含量为50.2mg/100ml,达到了酒驾的标准了。
检查孙某的驾驶证时民警发现,孙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是E,也就是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证,像孙某这样持E证驾驶证三轮车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范畴,另外孙某驾驶的这辆车还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孙某向交警交代说,因为天热自己中午在黄务立交桥南边的一家酒馆喝了两大杯扎啤,然后打算到前面修理一下这辆三轮车的刹车片。
在交警办案区,孙某说,自己也知道不能开三轮摩托车,更不能酒驾,现在后悔不已。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孙某因为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以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14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处理结果。